5年内新建住房160.6万套
城镇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5平方米左右。支持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大套型、高品质商品住房,主要满足改善性需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停止新建“公寓”类生活单元,确保居住品质。
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成都市房建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到2021年底,新开工商品住宅(3层及以下低层住宅除外)中,中心城区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全市成 品 住 宅 面 积 达 到90%。
到2021年租赁住房保有量151万套
重购轻租的现象得到逐步改变,住房租赁市场和销售市场形成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发展局面。
将保护承租人稳定居住权,对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并登记备案,且连续居住每满1年的承租人,给予一定入户积分奖励。
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照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1年底解决住房困难家庭45万户
完善租售并举政策体系,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确保成都市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2018年底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落实公共租赁住房6年居住期满腾退规定。
建设各类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服务产业园区项目建设。采取新增用地建设以及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文章来源:天府早报